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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01|来源:观山湖区|专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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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观山湖区继续保持腐败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和“苍蝇乱飞也要拍”的凌厉攻势,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金麦社区上寨村二组组长杨德友行贿问题。2012年上半年,杨德友与他人因承包工程需在上寨村“龙滩”地块非法倒土,为使村支两委不干预,杨德友向时任上寨村党支部副书记罗范祥等人行贿28万元。2018年1月,杨德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金麦社区养马村村级民生监督员彭强与区确权安置中心临聘人员赵勇套取国家征拆资金问题。2013年,彭强与赵勇商议后,通过伪造相关虚假资料,使兰某某在养马村的不符合国家征拆政策的房屋得以合法确权,骗取国家征拆资金14.1319万元、216.8㎡的安置房一套及20㎡的门面一间。彭强收取了兰某某给予的感谢费3万元,赵勇收取了兰某某给予的感谢费7万元。2018年1月,彭强、赵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彭强民生监督员资格,并将两人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金华镇上铺村原村委会主任杜启忠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10月,杜启忠收取辖区企业水费共计2.8625万元后一直未将资金上交村集体,并于2016年6月后下落不明,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2018年1月,杜启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金麦社区上寨村党员王祖明违反计划生育法规问题。王祖明与其妻子蒋某某于1981年合法生育第一胎(男孩),1983年违法生育第二胎(男孩),1985年违法生育第三胎(女孩),1987年违法生育第四胎(女孩)。王祖明与其妻子蒋某某分居期间,王祖明与张某于2012年违法生育一男孩。2018年1月,王祖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百花湖镇哪嘎村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刘正发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4年,刘正发明知其堂姐刘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通过造假,冒用其堂姐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并骗取危房改造补贴2万元。在组织对刘正发立案审查前,其主动退回2万元危改补贴。2018年1月,刘正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强化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厉整治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打通决胜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持续形成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震慑。